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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勒洞穴探险者案原文

时间:2023-06-08 13:18 阅读数:8193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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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勒洞穴探险者案原文

法理学“永恒的洞穴”—解读富勒的“洞穴探险者案”豆丁网法理学“永恒的洞穴”—解读富勒的“洞穴探险者案”309 阅读3 人收藏2010-12-05 4 页加豆单举报/认领图片版合伙人(招募中)展开法理学“永恒的洞穴”—解读富勒的“洞穴探险者案”洞穴探险者案-山东警察学院法律教研部本案例是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在1949 年《哈佛法律评论》发表的《洞穴探险者案》一文中虚构的一个案例,但并非没有真实的根据。1842 年,一艘由英国利物浦驶往美国费城的移民船因撞上冰山而沉没。

人民法院报1949年,美国法理学家富勒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了一个假想公案。案情大致是:五名洞穴探险者因探险过程中发生山崩,被巨石堵住出口,困在山洞中。营救人员虽然及时赶到,但因营救难度太大,洞穴奇案的十四种判决.doc-全文可读法理学“永恒的洞穴”在《洞穴探险者案》一文中,富勒用五位法官的判词给我们勾勒出他那个时代的法哲学图景。构成这幅图景之中轴的是自然法学与实证法学的争论,在文章中则表现为福斯特法官与。

洞穴奇案:5人被困险境,为生存而人吃人,幸存者有罪吗?这是美国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提出的假想公案,富勒还进一步虚构了几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这一公案后来成了西方法学院学生的必读文本。1.尊重条文,还是探究目的?1号法官,坚持要有法必依史上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背景介绍:“入山遇险,吃人以求自保”富勒|探险者|法律|洞穴奇案_手机网易网富勒的洞穴探险者案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例。书中富勒将五位最高法院法官的法律推理逐一阐述,而五位法官基于不同的事实细节和司法判例上置于不同的法律原则和政治背景中。

ˋ▽ˊ 再审洞穴奇案(精)(美)朗·富勒/亚历克斯·柯辛斯基/凯斯·桑斯坦/罗宾·韦斯特/艾伦·德肖维茨等|责编:陈曦/谢瑾勋|译者:高凌云/王文心:1949年,美国法学家富勒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了他虚构的“洞穴奇案”。五名探险者受困于山洞,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因缺少食物,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获救之后,存活的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洞穴奇案的十四种判决解读富勒的“洞穴探险者案”本文要说的案例是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在1949年《哈佛法律评论》中所虚构的洞穴探险者案(Lon Fuller,“The Case of the Speluncean Explorers”。

≡(▔﹏▔)≡ 洞穴奇案背后的法理思考:为了救人而杀人,法官该如何判决?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洞穴奇案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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